作者: 学生处 浏览: 日期:2024-11-07
院属各单位:
为了适应当代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需要,我院各团支部、各班级在学生处的领导下,学习党的精神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党带团建,在全院广大团员、青年中广泛开展了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,不断改进工作方法,不断创新工作机制,促进了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不断增强,较好地完成了全学年的工作和任务,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使我院学生处、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,院办公室、学生处决定在本学年度表彰一批工作先进集体(社团)和先进个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项目
(一)优秀集体(学院评选)
1、 优秀班集体
(二)先进个人
1、 优秀学生干部
2、 优秀团员
3、 优秀学生
二、评优评选参考时间: 2023年9月——2024年7月
三、参评对象:经贸学院2021级、2022、2023级各班及团支部全体学生
四、评选标准
(一)优秀班集体
按参评班级的10%评选,获奖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1、辅导员热爱学生工作,责任心强,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;
2、有政治坚定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、密切联系同学的班团干部集体;
3、有朝气蓬勃、积极上进、乐于助人、遵纪守法、热爱集体、崇尚科学、反对迷信、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;
4、有勤奋、严谨、求实、创新的优良学风,全班同学互帮互学,各科学习成绩在同年级中表现突出或者进步明显;
5、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投入到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活动中;
6、本班成员积极参加校园安全文明建设,处处体现出良好的安全文明行为,确实起到带头作用;
7、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,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;
8、能体现学院风范、具有良好的学术文化氛围。
9、数据考核达标(班级平均到课率达到90%以上,违纪率(包括清洁不合格)在班级总人数的10%以下,每月班级活动完成率达100%,每月有效综合考评表完成率达100%,团委组织的院级活动完成率达100%,班级学生参加学生会比例达到班级总人数10%以上)
(二)优秀学生干部
各班级评选1人,获奖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1、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,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;
2、 勤奋学习,成绩优良,当年度考核在本班排名前30%;
3、 热心社会工作,富有开拓精神,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,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,在自己负责的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;
4、 自身模范作用好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,确实起到了骨干带头作用;
5、 坚持体育锻炼,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。
(三)优秀共青团员
1、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,关心国内外大事,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;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素养。
2、学习成绩良好;热爱集体,团结同学;工作主动,认真负责,曾为维护学院日常的学习和工作、生活秩序发挥积极作用。
3、认真参加团支部组织的各种教育和实践活动,积极完成青年大学习。
4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,未受到任何处分。
5、入团时间达到一年以上。
6、积极投身于志愿服务活动,2023-2024学年志愿时长不少于10小时。
(四)优秀学生
按班级总人数的5%评选(各班级具体名额见附表2),获奖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1、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,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;
2、 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,当年度考核在本班排名前30%;
3、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、科技创新及其它有益活动,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,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,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;
4、 坚持体育锻炼,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。
以上评选标准,辅导员可根据《学生手则》的评选标准和本班级及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择优推荐。
五、其它方面
以上个人荣誉至多获得一项。
参评的优秀班级上交申请表和其它相关资料到学生处办公室;先进个人及交相关申请资料到团委。 以上材料于2024年11月29日截止。
经贸学院学生处
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